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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助企纾困”作为“六保”工作的发力点

时 间:2020-05-11 03:17:30 来 源:本站整理

  把“助企纾困”作为“六保”工作的发力点

  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加大稳企业保就业的力度。

  党中央号召复工复产以来,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出台政策,为企业减重赋能。目前出台的政策共涉及8个方面,累计90项措施,涵盖了税收、社保、贷款、生产要素价格等多个领域。这些政策为广大企业的复工复产活动提供了重要支撑,帮助国家经济运行走上正轨。

  当前,疫情尚未彻底结束,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的冲击仍未完全见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全社会提供了数量最多、种类最广的就业岗位,它们的“生死存亡”与民生状况息息相关。而中央提出的“六保”中,旗帜鲜明地点出了“保市场主体”。只要“市场主体”保住了,其他的“五保”也将直接或间接受益。因此,必须要有全局思维,把“助企纾困”作为实现“六保”目标的重要发力点。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981866", container: "_kaqw1o7bid", async: true });[img]//cpro.baidustatic.com/cpro/ui/c.js" async="async" defer="defer" >

  “助企纾困”要贯彻好已有政策,新政策的推出要分批有序。中央政府的政策储备依然充足,无论财税政策,还是货币政策,抑或宏观产业政策,许多仍在研究中,尚未实施。为了使复工复产工作更加有序,不宜将所有政策一次性推出。在充分考虑市场消化吸收能力的基础上,分批有序推出各项政策,既有利于最大程度地释放政策红利,也便于后期不断调整政策重点。特别是不能“重推出、轻落实”,要认真贯彻已有的扶助政策,防止政策出台和实施过程中出现“贪多嚼不烂”的现象。

  “助企纾困”要做好困难问题的摸排调研工作。在众多市场主体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最为薄弱,对扶持政策的依赖程度也最高。再有,此类市场主体由于数量太多、领域分散,面临的困难是多元的,在政策诉求的表达渠道上也相对不如国企和大型民企畅通。因此,考虑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上述特点,有关部门可以在条件允许时开展针对生产经营困难问题的摸排调研工作,以便更全面地掌握“纾困”的症结和痛点。

  “助企纾困”要注重与其他战略举措的协同性。目前,国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基本稳定,但国际贸易在一段时期内仍会受到疫情的影响。因此,“助企纾困”应当具备一定的持续性,并与其他政策互相协调,彼此赋能。例如,政府提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为部分外贸企业弥补损失的市场份额提供了契机。而针对疫情期间暴露出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一些短板,国家则规划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如“新基建”等。政府要鼓励、扶持有余力的市场主体跟上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使“助企纾困”与“扩大内需”“新基建”等其他政策举措形成共振。

  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细胞”。做好“助企纾困”,有助于激发“细胞”活力,以顺利实现“六保”目标,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王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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